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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急扩!关于疫情防控,泉州连续发布4条通知!

    信息发布者:lqx2020
    2021-01-09 20:23:08    来源:柳城街道   转载

    1月8日

   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
   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
    连续发布4条通知:
    ↓↓↓
    提醒泉州市民
    出入商超、集贸市场
    一定要记得戴口罩
    ↓↓↓
    今冬明春和春节期间泉州市商超、
    集贸市场新冠疫情防控导则
     
    本导则适用于今冬明春和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,正常运营的商超、集贸市场等的疫情防控。

    一、相关经营场所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,必须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。要完善疫情防控制度,做好适量口罩、手套、消毒剂、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,设置应急区域,由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。

    二、在商超、集贸市场入口处,张贴健康码图识,增加体温测量设备,所有人员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、佩戴口罩方可进入。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,其健康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、亲友代办、出示“通信行程卡”等替代措施,做好人工服务引导。顾客不戴口罩时,应拒绝其进入商超、集贸市场。

    三、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,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,身体不适时应及时报告并就医。从业人员要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核酸筛查,实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。

    四、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,保证员工熟悉责任分工、环境卫生、个人防护、异常情况处置、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,做到有条不紊、井然有序。

    五、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,节日期间人流密集要增加消毒频次;如使用集中空调,保证空调运行正常,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,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进行清洗、消毒或更换。商超要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(如存储柜、电梯间按钮、扶梯扶手、公共垃圾桶等),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。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录。集贸市场开办者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,维护好门前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。摊位经营者应当履行“一日一清洁”等要求。公用洗手间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,门把手、水龙头、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1次,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(或肥皂),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。

    六、工作员工应加强个人防护,佩戴口罩、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,做好手卫生。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,定期清洗、消毒。禽畜肉类和熟食区从业人员还应当佩戴工作帽。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经营者除工作服外,按防护要求需穿戴防水围裙、橡胶手套等。

    七、提倡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费方式结账,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。商超应设置“一米线”,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。通过管控分流,减少高峰期场内顾客人数。

    八、对不遵守以上要求,拒不履行防疫相关措施的商超和农贸市场,要给予告诫、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的将提请有关部门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。

    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和春节期间商超、

    集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


    为加强今冬明春和春节期间商场、超市、集贸市场等场所疫情防控工作,根据2020年1月5日商务部发布的《商场、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》要求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    一、商场、超市、集贸市场等应在入口处张贴健康码图识,设置体温测量设备,持有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、佩戴口罩的方可进入。

    二、顾客不佩戴口罩的,应及时劝导;拒不佩戴的,应拒绝其进入商场、超市;乘电梯时应全程佩戴口罩。

    三、老年人等群体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等方式替代“健康码”

    四、商场中的剧院、娱乐等公共场所继续执行上座率不超过75%等规定,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人员距离。

    五、倡导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,防范人群聚集。

    对不遵守以上规定要求的经营者,商务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将视情节予以告诫、批评和通报;情节严重者,有关部门将依法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。

    春节期间,

    返乡人员、入泉人员

    务必做好防控工作:

    主动向属地村居(社区)报告、

    提倡国内低风险地区返乡、

    入泉人员在返泉入泉

    前7天内就地进行核酸检测

    ↓↓↓

    关于做好返乡人员、入泉人员

   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
     当前,国外的疫情形势依然严峻,国内多个地区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甚至聚集性疫情。随着春节临近,人员流动性加大,各项活动增多,疫情传播风险剧增,为共同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,现就做好返乡人员、入泉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:

    一、倡导我市在外地尤其是国内中、高风险地区经商、务工人员在工作地过节。

    二、国内中、高风险地区返乡、入泉人员抵泉时请主动向属地村居(社区)报告。中风险地区返乡、入泉人员,要严格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,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;高风险地区返乡、入泉人员,要严格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,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。

    三、1月9日起,对中、高风险地区所在辖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、入泉人员,未持有抵达我市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,均应免费进行核酸检测,落实居家自我健康观察措施。

    四、提倡国内低风险地区返乡、入泉人员在返泉入泉前7天内就地进行核酸检测;对未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,建议返泉、入泉后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免费进行核酸检测,自觉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需要的健康管理安排。

    五、对于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,应按规定由120专车送定点医院隔离诊治。

    建议泉州党政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:
    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、
    集体团拜、大型慰问、
    联欢、聚餐、培训等活动

    ↓↓↓

  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、

    国有企事业单位

   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
    春节将至,人员的流动和聚集日趋频繁,疫情传播风险剧增,为严格落实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的防控策略,现就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切实担起疫情防控与社会经济发展责任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,迅速行动起来,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属地、部门、单位、个人“四方责任”:
    ①各县(市、区)党委、政府对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,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,做到“思想不松、机制不变、队伍不散、措施不减”。
    ②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”“管行业管防控”的要求,持续加强本行业、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,制定完善今冬明春和春节假期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,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。
    ③在泉所有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严格落实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按照防控工作方案和技术指南,落实工作人员出入管理、个人防护、测温扫码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,做到“有防控专门力量、有防控任务清单、有防控应急预案、有防护工作指南、有防护物资保障”。
    ④全体党员、干部职工要带头落实个人及家庭自我管理责任,加强个人防护,做到科学佩戴口罩,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保持一米线;不扎堆、不聚会,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。

    二、严控各类大型会议、活动聚集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要加强大型会议、活动规范化管理,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,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、集体团拜、大型慰问、联欢、聚餐、培训等活动。因特殊原因确需召开举办的,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,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,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,严防会议、活动期间发生聚集性疫情。各类活动如有境外、省外重点地区人员参加的,提前报辖区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审批。

    三、强化单位人员管理
    ①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职工、国有企事业工作人员要带头在泉过节,非必要不离泉,严禁前往中、高风险地区;确需离泉的,必须提前报告本单位批准。从中、高风险地区返泉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,配合属地政府落实隔离医学观察、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。
    ②禁止一般性考察及无实质性任务外出,确需外出人员应严格履行外出审批程序,不参加与公务无关的聚集性活动。
    ③要引导本单位全体党员、干部职工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苗接种、核酸检测等防控工作;厉行节约,带头简办“红白事”集体聚餐,不参加宗亲聚会、祭祖、庙会、同学战友聚餐等各类民间大规模聚集活动,疏堵结合,防止不必要的人群聚集。

    四、加强节日值班值守。坚持“干部在岗、群众过节”,严格执行值班人员 24 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,高效妥善处置各类涉疫突发事件、紧急事件,以及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。节日期间,卫健、市场监管、交通运输、商务、文旅、公安、城管、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执法检查,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,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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